2017年1月20日 THOMSON ZHANG譯 昨天,一名因涉嫌參與故意殺人案而被關(guān)押在外甘尼(Waigani)拘留室的警官的口頭保釋申請在外甘尼法院被梅克奧·高里(Mekeo Gauli)法官拒絕。 史蒂文·那博(Steven Numbo)警官的律師提出了該項申請,聲稱他的客戶在被關(guān)押在博馬納(Bomana)時受到了死亡威脅。 高里法官拒絕了保釋申請,稱對該懲教所(CIS)警官進行威脅的信是手寫的而且沒有正式的信頭。 高里法官還說,這些威脅應(yīng)該報告給警察。 他還說,拘留室只適用于在出庭前被拘留一至兩天的還押者。 根據(jù)事實摘要,2016年7月22日下午3時30分至4時之間,被告人出現(xiàn)在首都區(qū)的野生動物安置區(qū)(Wild Life settlement)。 那天下午,戈登警方正在追捕一輛嫌疑車輛,嫌疑車輛是一輛正在駛?cè)氚仓脜^(qū)的藍色注冊號為CAT132的豐田陸地巡洋艦。 嫌疑車輛駛?cè)肓税仓脜^(qū)。 戈登警察抓到了一名嫌疑犯并把他帶到警車上,這時被告人告訴警察把嫌疑犯交給他們。 裝備有大威力槍支(步槍)的被告人把嫌疑人(死者)推入路邊的水溝,并用攜帶的槍支朝他開了兩槍。 開槍之后,被告人上車并開車離開。 死者(嫌疑人)當場死亡,然后被送往醫(yī)院停尸房。 該事件被報告給警方后,刑事調(diào)查局(CID)展開了全面調(diào)查。 據(jù)披露,嫌疑車輛不是被偷車輛,而嫌疑人(死者)涉嫌走私檳榔。 在得到現(xiàn)場證人和參與追捕可疑車輛的警察的所有陳述后,被告人被帶到兇殺案辦公室,并被詢問了參與槍擊案的情況,被告人否認參與了槍擊事件。 接下來,他被審問、逮捕、控告和警告,并被告知根據(jù)憲法第42(2)條他所享有的權(quán)利,然后因涉嫌故意謀殺被關(guān)押在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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