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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3 09:57 上傳
2017年6月3號 THOMSON ZHANG譯
六名男子因在2013年參與巴新最大的武裝搶劫總共被判在博馬納(Bomana)監(jiān)獄入獄130年。 今天上午,外甘尼國家法院(Waigani National Court)判處兩人25年監(jiān)禁,四人20年監(jiān)禁。 副首席法官吉布斯·薩利卡(Gibbs Salika)爵士同時對以下六人作出判決:卡斯珀·路易斯(Casper Louis)、保羅·史蒂夫(PaulSteven)、格里森·威廉(Gelison William)、休伯特·考瑞迪(Hubert Korede)、斯圖爾特·考瑞納(Stewart Korina)和薩姆森·博納索(SamsonBanaso)。 他們因合謀盜竊和盜竊被定罪。 根據(jù)2013年9月18日修訂的《刑法》第372(1)(A)(7)條他們被指控盜竊。搶劫案發(fā)生于2013年10月4日。 根據(jù)第372(1)(A)(7)條,偷竊金額超過100萬但不超過1000萬基納。 根據(jù)修正案,可處以50年監(jiān)禁。 對于合謀罪,他們都被判入獄7年。 這一刑罰將與盜竊罪數(shù)罪并罰。 來自莫羅畢省薩拉馬瓦(Salamaua)的路易斯(46歲),祖籍中央省,被判刑25年。 他是搶劫的策劃者。 他于3月7日認(rèn)罪,并被據(jù)此定罪。 由于他已經(jīng)在博馬納監(jiān)獄被羈押了3年零8個月,他的刑期還剩22年。 來自東高地省亨加諾菲(Henganofi)的史蒂夫(35歲)對兩項指控均不認(rèn)罪。 對他和另外四人進行了為期四周的審判。 他和另外四人于4月13日被定罪。 他同樣已經(jīng)被羈押了3年零8個月。 這3年零8個月同樣也要從他的25年刑期中減掉。 史蒂夫?qū)⒃讵z中服刑22年。 來自北方省的考瑞迪,東高地省亨加諾菲的博納索,北方省索赫(Sohe)的考瑞納和米爾恩灣省米西瑪(Missima)的威廉都被判刑20年。 在等待審判期間,他們都已經(jīng)在博馬納監(jiān)獄被羈押了3年零8個月。 這3年零8個月同樣要從刑期中減掉,因此他們只需再服刑16年。 搶劫案發(fā)生于2013年10月4日上午9時30分至10時,武裝劫匪共搶走了裝有596萬基納現(xiàn)金的19個錢箱。 當(dāng)時,這些錢正在被從外甘尼的馬來亞銀行運往巴布亞新幾內(nèi)亞銀行,劫匪將裝有現(xiàn)金的裝甲車(上圖)在皇冠廣場(Crown Plaza)附近轉(zhuǎn)向了Touaguba山,最后開到了東博羅科的一所房子,并在那里分贓。 這次搶劫事件謀劃了兩個月。 現(xiàn)在被定罪的這些囚犯表示,他們之所以策劃并實施搶劫,是因為他們在兩次不成功的請愿之后對他們的雇主G4S安全解決方案公司感到失望。 他們的兩名同事于2011年在莫羅畢省發(fā)生的一起直升機墜毀事故中殉職,之后他們向公司申請人身保險、風(fēng)險津貼和防彈衣。 搶劫發(fā)生時,博納索是唯一不是G4S雇員的人。 警方只追回了156萬基納。 (題圖是在搶劫中使用的裝甲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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