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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5 14:26 上傳
2017年11月14日 THOMSON ZHANG譯
一位經濟學家認為,支付給議員的津貼是免稅的,而公務員和其他人則不能享受這一待遇,這是很奇怪的。 昨天,國家事務研究所(Instituteof National Affairs)執(zhí)行主任保羅·巴克(Paul Barker)告訴《國民報》,公務員及私營部門雇員的津貼需要向國家繳稅。 巴克是在回答馬當議員布萊恩·克萊默(Bryan Kramer)的質疑時這樣說的,克萊默發(fā)現,一名沒有在議會擔任其他任何職務的議員的實發(fā)薪水是每兩周12756基納。由2158基納的凈薪金和免稅的10598基納津貼組成。 國會代理書記卡拉·奧法(KalaAufa)證實,所有議員的薪水每兩周至少都有12000基納,各部長、省長和擔任各種職務的議員薪水更高。 負責制定領導人守則,任命領導人、當選領導人、部門負責人、省級官員、立法機構負責人和法官的薪酬委員會(Salaries and Remuneration Commission)證實,議員們獲得的津貼是免稅的。 巴克說,如果所有的津貼,像前文提到的那樣,不需要交稅,“那顯然很奇怪”。 “對于其他公眾,大部分津貼是需要交稅的,”巴克說!斑@確實表明議會的條款和條件需要符合除國會之外的獨立的規(guī)定,否則很難被認為是公正的。 巴克說,12756基納中的大部分旨在為議員履行職責(例如競選經費和競選用車)提供經費。 他說,“如果適當地用于選舉工作”就不應該把它看作是純粹的個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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