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7日
根據(jù)法律改革委員會(LawReforms Commission)的說法,對離婚法的修正案規(guī)定,如果有任何婚外情的證據(jù),配偶將分得50%財產(chǎn)。 委員會主席埃里克·克瓦(EricKwa)博士說:“我們修改了《離婚法》,在離婚時給予女方平等的權(quán)利”。 昨天在莫爾茲比港舉行的為期兩天的法律與司法磋商會議上,克瓦對與會者說,這是保護婦女和兒童的修正案之一!叭绻煞蛞运拿x買下房子,根據(jù)《土地法》,該財產(chǎn)注冊在父親名下。因此,當他決定離婚時,妻子將獲得50%的產(chǎn)權(quán),”他說。 “盡管她沒有工作,她仍將獲得50%的產(chǎn)權(quán)! “根據(jù)《家庭保護法》,如果父親決定再婚,他必須搬出去! “他不能驅(qū)逐母親和孩子! “這正是我們努力在做的。我們想保護母親和孩子! “我們加強了有關(guān)生活費的條款,父親將繼續(xù)給孩子和母親居住的房子支付房租! “我們必須考慮一些保護家庭的創(chuàng)新措施。這些是我們正在研究的一些想法! 為期兩天的會議向法律和司法部門的各利益攸關(guān)方介紹了家庭暴力和性別暴力的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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