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新電力有限公司(PPL)是這個國家唯一的電力供應商,負責電力的生產(chǎn)、傳輸、分配和零售給消費者。
當邁克雷.莫拉塔(Mekere Mourata)爵士于1999年上臺時,他的政府對公共服務和國有企業(yè)實施了全面的結構、政策和立法改革。
作為國有企業(yè)改革的一部分,巴新電力公司(PPL)根據(jù)2002年《電力委員會(私有化)法》第3(1)節(jié)進行了公司化。它成為巴布亞新幾內(nèi)亞電力委員會(ELCOM)的繼承者。
ELCOM的所有資產(chǎn)、負債、權利、所有權和人員都轉移給了PPL。M邁克雷爵士希望國有企業(yè)作為公司運營并產(chǎn)生利潤,然而,這個電力供應商并沒有真正實現(xiàn)邁克雷爵士設想的結果。
相反,巴新電力公司仍然是國家的巨大負債,依靠政府救助來履行其財務義務并維持運營。
政府是到了認真考慮出售巴新電力的時候到了。因為該國唯一的電力供應商的表現(xiàn)并沒有讓消費者滿意。
現(xiàn)在這是一種長期存在的情況,作為所有者的政府應該將陷入困境的實體出售給私人所有者。在私有制下,巴新電力必將扭轉局面,為股東賺錢,還清債務,并進一步投資重建老化的基礎設施。
目前,這個在巴布亞新幾內(nèi)亞生產(chǎn)、傳輸、分配和零售電力的實體顯然規(guī)模龐大,超出了政府通過受托人庫木控股公司(Kumul Consolidated Holdings)妥善管理的能力。
除了電力供應持續(xù)中斷之外,該公司還背負著近10億基納的巨額債務,其中大部分是欠獨立電力生產(chǎn)商的。
它怎么可能還清這筆債務?在目前的情況下,政府不會救助該公司,因此巴新電力公司及其債權人很可能會到法院解決問題。
然后是整個電子供應網(wǎng)絡中老化的基礎設施需要重建,這不會便宜。
看起來除非采取一些激烈的措施,否則巴新電力公司肯定會留在它正在挖的坑里。
如果出售巴新電力不是一個有吸引力的選擇,那么政府必須為該公司再融資,以償還債務,重建基礎設施并提高發(fā)電能力。
再融資策略必須涵蓋業(yè)務的所有方面,并且肯定會花費幾十億基納。
這將需要政府擔保,并且必須向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或國內(nèi)金融機構大舉借款,使巴新電力公司再次承擔電力供應的功能。
邀請獨立電力生產(chǎn)商(IPP)進入市場對于解決電量短缺是必要的。
IPP建造和生產(chǎn)電力,并根據(jù)合同出售給巴新電力公司,但他們可能很快就會關閉,因為他們沒有得到報酬。
我們被告知他們被欠了大約9億基那,而巴新電力公司沒有這筆錢。它從哪里得到這筆錢?
我們的能源危機是在這個國家做生意的障礙。這是導致生活成本上升的因素之一。
這個問題也阻礙了我們發(fā)展社區(qū)和改善人民生活的努力。
我們不能繼續(xù)接受巴新電力公司這種拉垮的情況。在我們生活的這個時代,它不是也永遠不應該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