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布萊恩.克萊默的領(lǐng)導(dǎo)人特別法庭在今天早上宣布決定,建議解除被暫停職務(wù)的馬當(dāng)議員布萊恩·克萊默的職務(wù)。
法庭一致決定,建議議會議長解除克雷默的職務(wù),因為他被判在前兩項指控中誹謗法庭。
法庭還要求對克萊默在接下來的五項指控中每項罰款2000基納,共計1萬基納。
第5、6、7、9和10項指控涉及挪用馬當(dāng)?shù)貐^(qū)DSIP資金的指控。
克萊默在法庭聽證室外對媒體說,他將在國家法院和最高法院對法庭的決定提出質(zhì)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