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知悉今早有人計劃到總理辦公室抗議后,提醒公眾繼續(xù)照常營業(yè)。
在一份媒體聲明中,警察總長莫斯汀·曼高呼吁那些打算參加抗議的人不要參與。
曼高先生說,根據《游行法》和目前的《公共緊急狀態(tài)法》,計劃中的抗議是非法的。
他說,警方不會容忍這種威脅公共安全和國家安全的非法活動。
警方正在監(jiān)控情況,并建議組織者不要進行任何抗議。
在霍尼亞拉舉行任何公共抗議的請求必須得到霍尼亞拉市議會辦事員和霍尼亞拉市省警察指揮官的進一步評估,然后才會發(fā)放抗議活動許可。
“當人們想舉行抗議或希望在霍尼亞拉街頭游行時,我們必須考慮一些因素。省級秘書和省級警察指揮官必須在活動發(fā)生前48小時內收到申請舉行公共抗議的請求。就霍尼亞拉而言,在允許任何抗議發(fā)生之前,霍尼亞拉議會市辦事員和霍尼亞拉省級警察指揮官必須收到進一步評估的請求,“曼高表示。
總長曼高說,警方承認公民和平抗議的權利,但這必須考慮到公共安全。
“皇家警察部隊承認公民和平抗議的權利,但這必須在我們的法律范圍內進行,必須考慮公共安全。警方從以前的抗議活動中知悉,盡管我們的大多數(shù)抗議者遵守了批準他們請求的附加條件,但一些機會主義者往往劫持了局勢,將原本和平的意圖變成了破壞財產和造成傷害的暴力,“曼高補充說。